山西“订婚强奸案”一审宣判:男方犯强奸罪获刑,母亲拒领退还的彩礼

信息 2024-03-31 19:46 阅读:

山西“订婚强奸案”一审判决于2023年12月25日揭晓,男方奚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而在随后的婚姻契约财产纠纷一审中,女方已将10万元彩礼和2枚戒指退还给婚介机构,但男方母亲却两次拒绝接收,导致法院驳回了男方的诉讼请求。

据了解,男方和女方是通过婚介机构相识的,两人于2023年5月1日订婚,男方支付了10万元彩礼和一枚金戒指。然而,女方在2024年1月31日已将彩礼退还给婚介服务部门,但男方母亲却拒绝接收。法院认定彩礼应归女方所有,因此驳回了男方的诉讼请求。

除了彩礼之外,男方还要求退还订婚宴费和日常开支等费用,但女方对此提出异议。法院认为这些费用属于日常消费支出,不属于彩礼范畴,因此也不予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。

在此之前,男方奚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据法院通报,奚某某在订婚后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,被判犯强奸罪。虽然双方并未正式登记结婚,但订婚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

整个案件中,男方母亲的拒绝接收彩礼成为了争议焦点,而男方的强奸行为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。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男方的诉讼请求,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。